百年水文站认定工作正式启动

2021-09-07 15:43:42 管理员 161

 转自水利部讯    近日,为加强水文站的管理保护以及水文历史遗产、水文文化和科技的传承,促进水文站持续稳定运行,水利部 年水文站认定办法(试行)》,规范百年水文站认定工作。百年水文站,通过连续积累规范的水文观测数据,发展至今,已 系列水文观测资料,对掌握历史水文演变规律,预测未来水文情势变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对支撑水旱灾害防御、水资源 理、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人类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。   

      百年水文站是指建立运行时间超过100年的,能够长期开展观测的各类水文站。百年水文站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文站设立时间超过100年,至今观测至少一个水文要素,并且在申请之日仍作为测站运行;(2)建站以来,该水文站累积观 到80年以上,或累积中断观测时间(不包括战争和武装冲突造成的观测中断时期)不超过设站以来年数的20%;(3)该水 文观测资料未受到已知搬迁的影响,记录明确且无重大变化;(4)在各个时期,该水文站按照当时施行的水文标准运行。 水文站在申报时,需满足基础信息、电子化存档、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。   

   百年水文站认定工作由水文站所在流域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条件和申报要求,进行初步 向水利部提出申请,通过审查(评估)后,水利部认定并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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